先mur,我其實很少(幾乎沒有),使用過「最」這個字。這個字對我來說太絕對了,也抹去了太多可能性。所以,看到這種標題就知道,是別人規定的。(所以想當然爾的,看到最後發現一些貼紙之類的,也別太不爽。)關於音樂的感動,對我來說有兩種,一種是自溺性的。這類的歌,我可以在某一段時間裡,只聽那一首,並且一整天就只反覆那一首。那通常會是一首傷心或徹底絕望的歌,不管是詞或者曲。我會不斷不斷的聽,在重複又重複中,聽到自己能夠從感覺那種傷心中抽離出來,不再自溺,冷靜以對那些歌詞與旋律為止。然後這首歌就會被放進倉庫,標上「已處理」。(這類「感動」,有一點變態的感覺。)
而另外一種,就是有「灰色裡的光亮」這種特質的歌。(如果每個人看事情、看世界都是帶著某一種顏色的,那麼我看見的基底,應該是灰色的吧。先是灰色,然後才是在其上各樣的色彩。)所謂「灰色裡的亮光」,對我來說,就是那種不假裝世界、人生裡灰暗不存在,但又能夠在這之上,訴說出意義和希望,就像暗夜裡的螢火蟲,星辰,以及生活中的小確幸(一個朋友愛用的形容語),類似這樣的感覺吧。不需要震撼,不需要耀眼,只要一小點一小點的存在,就能幫助我對抗虛無。(畢竟,我們這個世代已經太瞭解虛無了,瞭解到,令人感覺厭煩)
因為要去聽《向左走向右走》音樂劇的關係,腦袋裡馬上想到的就是這首音樂劇《地下鐵》裡最有名,雖然沒有機會看到,但後來卻非常喜愛的歌:失明前我想記得的47件事。李格弟(夏宇)的詞,陳建騏的曲,陳綺貞的聲音,感覺幾乎是詮釋幾米的黃金組合了。透過詞曲,生活中那些小小而平凡的事物,彷彿都在閃閃發亮。
失明前我想記得的47件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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